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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市党代会精神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全文完整)

时间:2022-05-27 16:30:1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绕市党代会精神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围绕市党代会精神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全文完整)

围绕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6篇

【篇一】围绕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帮肇事者“出谋划策”者构成伪证罪

  [案情] 2004年12月15日晚8时15分左右,祝某无证驾驶一辆桑坦纳轿车从横峰驶向弋阳,车内乘坐舒某、刘某、黄某,途经320线607KM处,将行人陈某当场撞死,并逃离现场。当晚10点多钟左右,李某被祝某叫至弋阳某大酒店402房,与舒某、刘某、黄某一起商量对策。祝某告诉李某,他无证开车撞死人了,不知该怎么办,最后商定由李某顶罪,并议定攻守同盟,次日上午,车内四人去交警大队报案,称该交通肇事系李某所为。当晚,李某乘火车外逃,于2005年2月2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分歧意见]

  本案处理中,对犯罪嫌疑人祝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并逃逸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毫无异议,但对犯罪嫌疑人舒某、刘某、黄某构成何罪存在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舒某、刘某、黄某构成包庇罪。理由是舒某、刘某、黄某明知祝某是犯罪的人,为了使其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经商议车内四人到公安机关报假案,作假证明,其行为符合包庇罪的主客观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舒某、刘某、黄某构成伪证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伪证罪与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有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罪行,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其区别在于:1、包庇罪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伪证罪则是特殊主体,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2、包庇罪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后未被羁押、逮捕归案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被依法羁押、拘禁而逃跑出来的未决犯和已决犯;伪证罪包庇的对象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未决犯。3、包庇罪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犯罪分子被侦查、审判之前,也可以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中至判决后服刑之中;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在司法实践中,最容易混淆的是包庇罪中的作虚假证明与伪证罪中的证人作虚伪陈述如何区分的问题。笔者认为,区分两罪的关键,一是考察作虚假证明或者虚伪陈述的主体是否确实具有证人身份。每个刑事案件的证人是有限的,只限于在刑事诉讼活动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而不包括不了解案件情况,或者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诉讼活动才了解案件的人。二是考察作虚假证明或者虚伪陈述的内容是否确实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也即对案件的处理是否有重大影响的情节,换言之,对于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以及量刑轻重是否有直接关系的情节,即犯罪情节与量刑情节,包括犯罪主体的情况,犯罪主观方面的情况,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及影响量刑的各种情况。而“作假证明包庇”的则并不限于“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还包括与案件本身有次要关系的情节以及与案件本身无关系的事实。如果本不具有证人身份即本来不知道案件真实情况而假冒证人的,尽管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伪陈述的也不能定伪证罪,而应定包庇罪;反之,尽管是确实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如果陈述的不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也不是伪证罪,而应是包庇罪。如果既有证人身份,所作的虚伪陈述又确实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那么,出现法条竞合的情形,依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应适用特别法条,定伪证罪。

  具体到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祝某明知自己无证驾驶严重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但事后为使自己逃脱罪责,与舒某、刘某、黄某共谋,向公安机关报假案、作虚假证明,向公安机关所作的虚伪陈述又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该行为同时符合伪证罪和包庇罪的犯罪构成,依据“特别法条优先适用于普通法条”的法条竞合处理原则,应适用特别法条,故对犯罪嫌疑人舒某、刘某、黄某的行为应定伪证罪为宜。

【篇二】围绕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

1、 为班出谋划策

首先你要得人心。

以前我就是一个卫生委员。

但是我管理班级卫生没法子 我班是很多吊人 很多人不服从安排 现在你说的话他们可能不听。或者听了也是应付了事。

我想我可以这样做:每天下午,他们扫完地,我要及时检查,现在我陪着他们,告诉他们那里不行。

如果有检查扣分的话,那可以在检查前自己去把一些会扣分的地方在整理一下,可以自己去做。。

呵呵,当然最好当着同学的面。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下一次他们全部扫而不是永远帮他扫.我是班集体的一员,关心热爱班级体是我应该做的。就拿上次的事来说吧,星期三是我、姚瑶、高霞等几位同学值日。那天,高霞和姚瑶几位同学因为有事,耽搁了时间,没有来得及扫地。我得知这件事后,急忙把所有的值日工作都做完了。因为我知道,卫生工作是班级的大事,及时打扫卫生就是维护班集体的荣誉。她们来到教室后,连连向我道谢。我说:"这算得了什么,不就是扫扫地吗,这是应该的。"

2、我为班级建设献计策

假如我是老师,我就会认真对待每一个同学,发现他们身上的优缺点,鼓励并以予纠正。我还会请许多优秀的学生一起联手共创美好的优秀的班级。让每个同学都拥有一个广阔的天空。

假如我是老师,我就建议学校建一个美丽的校园。校园里要有一幢高科技的教学楼,里面要有一个大型的图书馆。还要建一个宽大的草坪操场,一个像天堂般美丽的花园,一个体育设施具全的体育馆以及一些校园雕塑等。图书馆,教学楼以及体育馆的内部要连通,让学生出入更加方便些。在体育馆内,要有游泳池,篮球馆,乒乓球室,器材室等。在花园中,要用木头当支柱,周围有一排排枝藤,还有许多错综复杂的小路。在花园中间,要有一个喷水池,喷水池的周围要用一条石子小道。让同学们感到神秘却又温馨。他们会喜欢这个地方,喜欢在这里读书,听音乐,在这里安静的度过每一个黄昏。

假如我是老师,我会减轻同学们的课外负担,利用课上时间吸收充足的知识,在课外去实践他们,而不仅限于只让那些知识展现在作业本上。这样他们可以更多的发挥自己的才能,创造出他们自己的蓝天。

假如我是老师,我会建议学校举办运动会,艺术节,卡拉OK大赛等活动,让同学们全面发展,变成素质型人才,多才多艺,德才兼备……

假如我是老师,我会在上课的闲暇时候,教室里总是充满笑声,让同学们在欢乐中度过每一天。老师不仅是同学们的朋友,更是同学们在学校的亲人,他们要倾听学生的心声,更了解他们,发现每一个同学的闪光点。

【篇三】围绕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

人大代表为闵行检察出谋划策
作者:韩笑
来源:《检察风云》2017年第13期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面对人案矛盾突出、刑事犯罪发案数居高不下的形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化解信访矛盾,严格队伍管理,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走在了全市乃至全国前列。人大代表们在积极评价检察院工作的同时,也针对近几年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与建议——

        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代表们对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深入推进“平安闵行建设”表示了肯定。他们认为检察院工作紧扣中心,着眼于服务闵行建设大局,围绕闵行经济社会发展履行检察职能,面对人案矛盾突出、刑事犯罪发案数与办案难度不断提升的形势,多措并举,在打击多发性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犯罪、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方面,做到了“打击犯罪有力度,维护社会稳定有贡献,履职成效明显”,为闵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人大代表张月芳、周卓强、刘军希望检察院今后能够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保护百姓利益;
人大代表熊小华建议加大对金融诈骗、侵害民生类案件的惩处力度,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对经商企业的法律保护;
人大代表刘锦荣、康正石希望能够加大对民企保障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民企中职务犯罪查办力度;
人大代表张亚江建议加大对恶性高利贷问题公安立案难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人大代表杨勇建议法检加大打击虚假诉讼力度。随着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部分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大数据系统运用的投入,通过计算机系统软件建设,提高办案效率。

        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代表们肯定了闵行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和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扎实推进反贪查案的工作。代表们认为检察院依法查处了上海光明乳业公司原总裁郭本恒、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部长徐肖海、华漕镇原党委书记陆根龙受贿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和窝串案,并在涉农惠民、社会保障、拆违和环境整治等民生领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2件39人,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他们表示检察院深入推进预防工作,在职务犯罪预防诫告制度、社区检察室的基层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方面发挥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篇四】围绕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

履职尽责促发展出谋划策重实效

作者:王甫侠;

作者机构: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来源:吉林教育

ISSN:0529-0252

年:2018

卷:000

期:008

页码:P.13-14

页数:2

中图分类:G647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出谋划策;促发展;尽责;履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问题;责任区;务实求真

摘要:“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能。我本着“真心实意服务学校,务实求真促进发展”的宗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责任区内的学校进行多方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在实际工作中,我力求在评估问题上突出一个“细”字,在查找问题上突出一个“准”字,在分析问题上突出一个“透”字,在解决问题上突出一个“帮”字,确保做到督而有据、查而有序、为而有度、责而有效,真正推动责任区内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篇五】围绕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

我为新时期党建工作出谋划策张意灵 【期刊名称】《才智》 【年(卷,期】2018(000031 【摘要】党建工作是在机关单位、学校和单位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能够提升管理水平,而且也关系到了党建的质量,从而发挥党支部在单位中的引导和指导作用. 【总页数】1页(183 【关键词】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作者】张意灵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高三(20班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新时期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成效·问题·对策——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为例 [J], 张光雄 2.浅议新时期如何加强校办企业党建工作 [J], 石玉蓉; 邹东云; 高恩复; 闻莲英 3.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困难与对策 [J], 崔克明 4.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探索与创新 [J], 胡凯; 朱宁; 王丽娟; 郭志宏 5.新时期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的对策探析 [J], 裴小鹏 以上内容为文献基本信息,获取文献全文请下载

【篇六】围绕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体会、思考研究、出谋划策等形成书面发言稿

出谋划策成语故事意思典故出处拼音造句

成语典故出谋划策
成语拼音chūmóuhuàcè
成语解释谋:计谋;
划:筹划。制定计谋策略。指为人出主意成语故事或出处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汝依违观望其间,并不见出奇画策,无非因人成事。”
成语造句孔厥《新儿女英雄续传》第九章:“其余的人,连老贺在内,也都~,各有贡献。”
近义词运筹帷幄成语英译givecounsel
成语用法联合式;
作谓语;
指为人想办法,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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